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、表彰和宣传我校当代大学生先进典型,展示我校学生风采,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激励广大青年成才成长,面向全校开展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人物评审活动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成立由校领导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活动组织委员会,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、评选、审定工作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(设在学生处),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。
第三条 申报年度人物资格条件
(一)在籍在校大学生;
(二)热爱祖国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维护国家利益;
(三)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在师生中收到一致认可;
(四)在学习竞赛、专业技能、自强不息、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管理服务、见义勇为、孝老爱亲、多才多艺、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;
(五)在班级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,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第四条 评选步骤
(一)初审
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候选人,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,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。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,确定20名(或小于)正式候选人。
(二)投票
在网站发布正式候选人的照片和事迹简介,进行为期7天的公众投票和学校公示,同时开设公开评议电话,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,最终确定15名进入终审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,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。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正式候选人,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(三)终审
组织召开评审会,各成员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对15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审议,以无记名方式投票。最终根据第二轮投票和评审委员投票情况,确定年度人物。
第五条 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,认真做好年度人物的组织动员和推荐工作,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提名。
第六条 年度人物推荐评审应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,一旦发现有违规造假的行为,将取消评审资格。
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