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奖学金
(一) 学业奖学金
1.奖励对象:
中德学院所有在读学生
2.奖励金额(每学年):
特等奖12000元;一等奖4000元;二等奖2500元;
三等奖1500元
(二)考证奖学金
取得毕业必备职业资格证书以外的各类高级证书,学校给予奖励。学生申请的证书必须为本专业相关。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每证奖励500元。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(CET)四六级或以上考试者,每人奖励200元。(详见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证奖学金评审细则》)
(三)特殊贡献奖学金
1.学习竞赛类
级别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国家级 |
5000 |
4000 |
3000 |
省部级 |
3000 |
2000 |
1000 |
市 级 |
2000 |
1200 |
800 |
学生参加同一大赛并获得不同子项的奖励,均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。二人(含)以上的集体奖项,按照个人奖标准的50%奖励个人。
2.科技、文艺竞赛类
级别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国家级 |
5000 |
4000 |
3000 |
省部级 |
3000 |
2000 |
1000 |
市 级 |
2000 |
1200 |
800 |
二人(含)以上五人(含)以下的集体奖项,按照个人奖标准的50%奖励个人;六人以上的集体奖项,按照个人标准的30%奖励个人。
3.体育竞赛类
级别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七 |
八 |
国家级 |
3000 |
2000 |
2000 |
1500 |
1500 |
1000 |
1000 |
1000 |
省部级 |
1500 |
1200 |
1000 |
800 |
600 |
400 |
200 |
100 |
市 级 |
1000 |
800 |
600 |
400 |
300 |
200 |
100 |
50 |
个人全能项目按以上规定额度给予双倍奖励。二人(含)以上十一人(含)以下的集体奖项,主力队员按照个人奖标准的50%奖励,替补队员按照个人标准的30%奖励;十一人以上的集体奖项,按照个人标准的20%奖励。
4.科研、学术成果奖
(1)在校期间,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,作者排名在第四位(含第四位)以前的学生,按校发刊物300元、国家各类核心刊物500元、国外知名学术刊物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;三大检索机构收录的文章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如在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特殊情况,可由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再由奖助学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励办法。
(2)在校期间,科技成果获得国家专利者,按国家发明专利3000元,国家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。
(3)在校期间,主持项目并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学生,按获奖等级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;主持项目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的学生,按获奖等级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;参与项目并获奖的按主持项目标准的50%进行奖励。
二、勤工助学
(1)对象:
中德学院所有贫困生
(2)岗位数量:
13个
(3)津贴金额:
包月岗位的工作量应达到20小时/月,酬金为366元/月,若工作时间不足则按18.3元/小时计酬金
三、助学金
1. 国家助学金
(1)资助对象:
中德学院所有在网上进行贫困申请的学生(即贫困库里的学生),有贫困证明
(2)资助金额:
每生3000元/学年,分两学期下放,即每学期下放1500元
2. 国家励志奖学金
(1)资助对象:
中德学院所有在网上进行贫困申请的学生(即贫困库里的学生),有贫困证明
(2)资助金额:
每生5000元/学年
3. 特区报公益慈善基金
(1)资助对象:
中德学院所有在网上进行贫困申请的学生(即贫困库里的学生),有贫困证明等
(2)资助金额:
每生2000元/学年
4. 建档立卡
(1)资助对象:
目前在校的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
(2)资助待遇:
免学杂费(不含住宿费),获得国家助学金,并获得7000元生活补贴
四、贷款
1. 绿色通道
(1)贷款对象:
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缴清学费的学生
(2)贷款要求:
需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,须在当地政府部门开具乡镇或街道办级别的贫困证明,或其他具有证明效力的资料
2. 国家助学贷款
(1)贷款对象:
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
(2) 主要优惠政策:
1)无需担保,属于学生信誉贷款
2)学生在校期间无需缴纳利息,由国家财政完全补贴,学生毕业后才开始承担利息
3)还款年限为5年,每个季度还款额为1100元左右